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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1-23阅读次数:3282

中房学〔201713

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地方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7298号),现就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查询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标准

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90分(满分150分),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72分(满分120分)。

二、考试成绩查询

1.网站查询。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网址:www.agents.org.cn),点击“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简称“考试服务平台”)专栏,进入相应级别的界面后点击“成绩查询”。

2.微信查询。关注“中国房地产经纪”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JJWX),点击“信息服务”栏目下的“成绩查询”。

三、其他事宜

1.异议复查。考生如果对公布的考试结果(仅限于参加了考试无成绩、报名申请免试但公布为非免试、未违纪但被公布为违纪、往年有保留成绩但被漏掉的情况)有异议,请下载“异议复查申请表”(附件),填写后于20181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向原报名地的地方考试实施机构提交。地方考试实施机构请于2018110日前,将异议复查申请表统一转交我会,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执业登记。考试合格人员应按照《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通过“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系统”(网址:jjrzc.cirea.cn)向我会提出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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